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老员工的名义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0-04-27 14:13:40|浏览人次:5437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将每年4月15日设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那么作为当代老员工,关于国家安全,你知道多少呢?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指一个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2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太空、深海和极地安全。《国家安全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保卫人民安全。

    作为当代老员工我们应该知道:

    1.“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话想必同学们早已耳熟能详,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安全意识,只能处处被动挨打,惶惶度日。我们需要意识到国际局势的错综复杂,主动参加于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学习活动中来,树立忧患意识,国家安全意识。

    近年来,国外敌对势力一直在策反中方相关人员来窃取机密,情报等企图大量渗透破坏国家安全,不少在校老员工被境外敌对势力所给出的金钱所引诱,走上不归之路。这更给我们当代老员工敲响了警钟,要在大是大非面前辨清是非。

    在这里提醒同学们:保护自身信息安全,不随意将个人信息传播,对于陌生电子邮件等小心谨慎,不要对他人泄露军事、科技、医疗等国家机密,电脑开启防火墙,防止信息泄露。

    2.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经济水平大幅度的改善,国家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我国在各项领域皆有大的突破的背景之下,一些社会问题在国外敌对势力操作之下,借机改变舆论风向,蛊惑大众,扰乱视听。

    在国外敌对势力的操作下,新疆暴恐事件,香港占中事件等一系列破坏国家稳定安全的事件接连发生。国家安全稳定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作为当代的老员工,知识青年,应努力学习知识,培养成熟的思想观念。在面对各种问题时,多一点冷静,少一分随波逐流。

    3. 在国家和平崛起的大背景下,传统领域的威胁,正在减小。但是,非传统领域的威胁正在不断加大:经济,生态环境,信息,资源,恐怖,疾病,跨国犯罪,走私,非法移民等等。

    对于持续的雾霾,江西电厂爆炸,各类新型病毒的出现,此类问题,更加需要我们去关注,研究。立志长远,为相关的安全问题献智献策。

    4. 说起危害国家安全,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间谍,这也是电影大片里演得比较多的,如007、FBI、CIA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间谍就可能在我们身边,间谍们采取金钱收买、感情腐蚀、色情引诱以及网络勾连等卑鄙方式向我国极力渗透,例如去年的台湾间谍案,让我们体会到了什么是“投之以善意,报之以匕首”……这些并不是危言耸听,当同学们发现身边有间谍在活动,请及时拨打电话:12339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国家安全局或是公安局进行举报。让我们一起构筑人民防线,将威胁扼杀在萌芽之中吧。

    再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90后廖某因为受QQ好友的蛊惑,拍摄军港停泊的军舰舰号来获取报酬,触犯了法律。

    案例二:李某受境外间谍“飞哥”指示,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工具,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运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运用。事后以上人员均被法律制裁。

    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国家安全重如山,希望同学们谨记,警钟长鸣。

    做一个品行优良的国家公民,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